學位〔2018〕20號
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以下簡稱“學科評議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教指委”)分別依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組織章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工作規程》組織運行,承擔著我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詢、審核評估、規劃標準制定、指導本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以下簡稱“學科類別”)建設及人才培養等重要任務,為我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黨的十九大提出,“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實現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事業內涵式發展,現就進一步發揮學科評議組和教指委作用提出以下意見。
一、把握政治方向
1.學科評議組和教指委應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牢牢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做到為人民服務、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服務、為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服務、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國家高層次人才培養和科技進步服務,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強化職責作用
2.切實履職盡責。全面履行學科評議組組織章程、教指委工作規程中規定的職責任務,完成好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委托的專項工作,積極主動作為,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3.強化研究咨詢職責。立足國家經濟社會需要、高等教育全局、學科長遠發展進行統籌謀劃,主動開展本學科類別發展狀況、社會需求、質量建設、課程設計、人才隊伍、人才培養體系等方面的調查研究,提出咨詢意見。每六年應編寫一次本學科類別的發展報告,不定期提供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方面的咨詢建議,為教育主管部門決策提供專業咨詢意見。
4.強化標準制定與審核評估職責。深入研究并持續完善學位授權審核、研究生培養、學位授予、質量評價等各項基本標準,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的領導下開展多種形式的質量監測和專項檢查活動。
5.強化學科建設職責。指導引領本學科類別把握學術前沿,開拓學科建設視野,引導學科之間協同創新,提升學科整體實力。積極參與“雙一流”建設,主動開展本學科類別一流學科建設的專題研究,提出建設成效評價的政策建議,為高校學科建設提供咨詢和指導。指導加強本學科類別學風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學術環境。
6.積極參與重大改革。引領本學科類別積極參與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學位授權審核改革、新興交叉學科發展等重大改革,主動對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國制造2025、一帶一路、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
7.積極組織交流活動。加強與海內外學術界、學科類別之間、本學科類別培養單位之間的溝通、研討與交流,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交流活動。
三、完善工作機制
8.落實組織責任。學科評議組召集人、教指委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應當發揮好統籌謀劃、帶頭引領、團結凝聚的作用,帶領本組(委)積極開展工作,在重大問題上把好關、負好責。
9.落實協助責任。學科評議組秘書、教指委秘書處應當主動協助召集人和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開展工作,發揮好協調聯絡、溝通提醒、督促落實的作用。教指委秘書處應當具有專業的人員隊伍、健全的規章制度,加強規范科學管理和信息化建設。
10.落實成員責任。學科評議組成員、教指委委員應當帶頭踐行師德師風、遵守學術規范,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提高自身的學術水平,主動了解掌握本學科的發展狀況,了解本學科研究生教育情況,強化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履行職責,保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學科評議組或教指委工作。
11.完善內部定期溝通交流機制。保證工作協調順暢,提高凝聚力和執行力,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本組(委)全體成員工作會議。
四、嚴守紀律規矩
12.強化組織紀律。學科評議組、教指委必須全面落實依法治教、從嚴治教要求,進一步強化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法治意識,依法依紀依規開展工作,在評審、評估、咨詢等工作中嚴守紀律、堅持標準、客觀公正。
13.強化個人紀律。學科評議組成員、教指委委員必須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有關廉政要求,不得接受請托,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禮金和禮品。領取咨詢、勞務費等報酬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泄漏評審相關信息。嚴格執行本單位、本人、利益相關方回避制度。
14.加強經費管理。學科評議組、教指委作為非法人組織,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會員費、年費、工作經費等。應當建立完善的經費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財務管理規定使用經費。
15.維護組織聲譽。學科評議組和教指委不得組織或參與商業活動,個人不得以學科評議組成員、教指委委員的名義從事或參與商業活動。
16.強化監督問責。對違反相關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主管部門應取消其學科評議組成員、教指委委員的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五、加強支持力度
17.學科評議組召集人和教指委秘書處所在單位應當在人員配備、崗位設置、辦公條件等方面提供工作保障,積極給予支持,保證學科評議組和教指委的正常運轉。學科評議組成員、教指委委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學科評議組成員、教指委委員的工作,適情計入工作績效考核。
18.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將加強對學科評議組、教指委的指導與支持,及時解決學科評議組、教指委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定期組織交流研討,依法依規給予經費支持,暢通溝通與發聲渠道,加強信息平臺建設,為專家組織切實發揮作用提供支持與保障。
各學科評議組、教指委應把本意見傳達至每位成員、委員,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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