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23〕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95號)精神,落實《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工程院關于加快建設發展新工科 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2.0的意見》(教高〔2018〕3號)要求,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我司組織有關企業和高校持續深入實施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
根據《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管理辦法》(教高廳〔2020〕1號)要求(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辦法》),現公布2023年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立項結果。請登錄項目平臺(http://cxhz.hep.com.cn),通過“產學合作”—“立項證書下載(2023年)”頁面查看項目立項情況并下載立項證書。
有關高校要加強對項目的指導和管理,項目負責人要與相關企業加強聯系,按照要求高質量高效推進項目實施。有關企業要保證資金及軟硬件投入按時到位,切實加強項目管理,嚴禁要求高校額外購買配套設備或軟件、支付培訓費等違規行為,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項目負責人、高校、企業應按照《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和合作協議的約定,及時完成項目結題驗收工作。高校應以項目結題作為成果認定的重要條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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