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外培訓治理行動深入推進的過程中,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深化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中加強藝考培訓規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直面突出問題,突出工作重點,加強規范管理。這是在廣泛調研和充分聽取業界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出臺的管理措施,體現了校外培訓分類管理、精準施策的工作原則,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是在藝考領域貫徹落實中央“雙減”政策、規范治理校外培訓的重要舉措。
一、堅持正確導向,注重培養核心素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設教育強國的目的,就是培養一代又一代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一代又一代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可堪大用、能擔重任的棟梁之才,確保黨的事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后繼有人?!薄锻ㄖ诽岢?,培訓教學活動應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注重培養學生藝術核心素養,反對機械應試訓練。這是糾正藝考培訓突出問題、根本問題的首要要求。近年來,一些機構培訓方式方法不夠科學,在培訓內容上重技能技巧訓練而輕素質教育引導,甚至在技能技巧培訓上陷入以“應試”為目的的機械式、概念式培訓。比如有的機構采取封閉訓練的方式,讓學生摹背一些構圖和技法的套路,以圖在考試中“以不變應萬變”,這都是違背藝術人才培養規律的做法。長此以往,學生缺乏應有的社會生活感受和認知,缺乏對生活的熱愛和從生活中發現美、表現美的能力,在考試中流于概念化表達,考試效果實際也不能保障。
古往今來,優秀的藝術家都是“品德”“德行”“德性”上的楷模,人才培養是育人和育才相統一的過程。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不僅是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的根本遵循,也是校外培訓應遵守的基本原則。藝考培訓不能只教技巧、只練技能,而應該培育藝術苗子的正確思想認識和與時代發展相適應的綜合素養。例如在美術上,要引導青少年認識新時代中國社會的全面發展,認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深厚內涵與藝術經典的文化意義,認識今天豐富的社會生活是藝術表達與創造的源頭活水,從而培養起正確的社會觀、文化觀和藝術觀。美術的特點是一動筆即有“創作”的特點,在畫面的組織、形象的塑造中可見作者的審美品位和對藝術品格的追求,更可見作者是否具備基礎的觀察生活、表現生活的能力。隨著《通知》要求落地落實,也有必要對有關藝術教育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質量評判等加強指導,以期使藝考培訓在規范中健康開展。
二、堅持突出重點,全面規范藝考培訓。藝術類專業考生在整個高考生源中占比較大,這是社會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的自然現象。以美術和設計專業為例,新時代的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城市更新、鄉村振興的熱潮,迫切需要“大美術”提供新型人才,能夠在增強城鄉審美韻味、文化品位上發揮作用;美術的繁榮發展更需要具備全面素養的創新型人才,能夠成長為美術創作的一代生力軍。但是,校外培訓的實際效果與培養優秀藝術人才的新要求仍然有較大距離。一些培訓機構或為贏得培訓規模無序競爭,或虛假宣傳爭搶生源,或一味強化應試訓練,就嚴重影響了青少年走上藝術道路應有的正確認知,也不能真正輸送優質的藝術考生資源。
《通知》在“總體要求”中,提出以健全藝考培訓管理的長效機制為目標,體現了“規范”二字,具體從嚴格規范培訓主體、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強化培訓收費管理等9個方面分別要求,并提出了組織實施的重點和路徑。比如,設置行業準入門檻,要求培訓機構“證照齊全”,并規范使用機構名稱,不得含有藝術院校、專業院團、行業組織等可能引發歧義或誤導公眾的其他法人名稱。又如,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根據“回避”原則,要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在職教職工、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高校??济}評卷的專家評委等不得參與機構藝考培訓活動,為涉考人員劃定了工作邊界,有利于保障公平秩序。通過全面明確各項規范要求,將藝考培訓管理納入校外培訓監管的總體目標之中,為全面規范藝考培訓行為、標本兼治、綜合施策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堅持統籌資源,推動校內提質增效。要落實全面加強新時代學校美育,既通過各種形式營造學校美育氛圍,提升學校美育水平,形成學校美育新格局,又在實施美育的過程中提供更優質條件,使學生在學校教育中增長知識、錘煉技能,獲得綜合素養和藝術能力的均衡發展,為實現求學藝術的高遠志向奠立良好的基礎。目前藝考準備還偏于依靠培訓機構,學校提供的條件和保障尚不充分,在藝術類專業師資配置與建設上,在學校藝考教學供給上還存在短板,人民群眾對此有許多期待。
《通知》從管理角度對藝考培訓提出規范,但也明確提出要“堅持立足校內”“推動校內藝術教育提質增效”“積極提升校內藝術教育教學質量”,體現了教育行政部門的積極作為與勇于擔當。從一個學校著手來抓,藝術教育提質增效還面臨不少困難?!锻ㄖ吠怀隽恕敖y籌”二字,強調各地可“統籌”行政區域內藝術教育資源,為在校學生提供集中輔導;對于縣域內資源有限的,可探索在市域乃至省域范圍內“統籌”資源,統一規劃布點。這些措施都為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內配置藝術資源、提升藝術教學質量創造了條件,提供了可能,具有創新意義。(中國美術家協會主席 范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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